近日,云南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一名导游因在大巴车上强迫游客购物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导游名叫曹某某,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初。根据通报,曹某某在带领游客期间,明确要求每位游客购买一件商品,并暗示消费者应花费800至900元来“应付”导游,这种威胁性消费行为引起了团队游客的不满并提出了投诉。
在接到投诉后,当局迅速调取监控录像,确认了相关证据,并对导游的行为作出了6000元的罚款决定。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强调,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不得欺骗或胁迫游客进行消费。这部法律规定,若导游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处以1000元到3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还可能吊销导游证并进行公告。
此事件再次提醒导游行业需加强自律,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龙8头号玩家